7.1号汽车新规定
7.1号汽车新规定内容如下:1.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2.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3.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4.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5.车主应确保机动车任何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均在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中得到体现,以保证车辆符合国六标准要求。【摘要】
7.1号汽车新规定【提问】
7.1号汽车新规定内容如下:1.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2.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3.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4.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5.车主应确保机动车任何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均在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中得到体现,以保证车辆符合国六标准要求。【回答】
7月1日汽车新规
法律分析:我国为减少排放污染,出台了不少政策对机动车排放进行治理。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新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排放召回,是指机动车生产者采取措施消除机动车排放危害的活动。本规定所称排放危害,是指因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情形。第四条 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商,视为本规定所称的机动车生产者。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各自的下一级行政机关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排放召回的技术工作。
4月1日起实施哪些新规
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国家移民管理局在3月26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型配会上公布了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以实现三卜模指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且无须再提交居弯余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即衡戚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都码轿可在异地申办。据悉,这次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全国通办”的实施有效减轻了群众办事办证负担,据估算,仅交通费一项第一年度即可为群众节省200亿元以上。记者还获悉,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于4月1日上线。国家移民管理局信息科技司负责人陈永利介绍,该平台通过服务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APP、第三方埋拦滚平台等方式,具备证件预约申请、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办理、证件进度查询、证件信息查询、出入境记录查询、办事指引查询等功能,可为群众提供24小时网上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4月1日起实施哪些新规
4月1日起多项新措施将施行!驾考有新变化这些人可免考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C6驾照即将上线4月1日开始,机动车驾驶证类别中,增加了一种C照的车型,即C6驾照。C6所对应车型为轻型牵引挂车,持有C6驾照的驾驶员可以在自己的家用车后面再拖上一个挂车,但是要注意的是,负责牵引的家用车和后面的挂车,加起来总重不得超过4.5吨。C本驾照是否可驾驶拖挂房车?不能,需要增驾C6,也就是轻型牵引挂车车型。C6增驾主要考什么内容?需要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其中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60岁以上老人可否增驾C6?不能,申请C6驾照必须在20—60岁之间。已经拥有C6驾照可否一直使用?不能,超过70岁不能继续驾驶轻型牵引挂车。拥有A2驾照是否还需增驾C6?不用,持A2驾照不需要增驾C6,除此之外的驾照都需要进行增驾。刚拿到C本能否直接增驾C6?不能,增驾C6必须在拿到C本满1年以后,并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此次修订部门规章,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4月1日起这种行为最高罚10万元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该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